[08.27][转贴][凤凰卫视] 时事辩论会 应当废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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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敏敏多多@U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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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-8-27 19:35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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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。据悉,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由五年提高到十年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惩罚过轻,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抨击的焦点,被称之为贪官的避风港和免死牌。其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:一是其最高不超过5年的量刑幅度是否存在缺陷甚至是重大缺陷;二是这个法条的存在是否科学,是否必要。而此番修改法律,是否能够使现行刑法的弊端得到较大程度的修正呢?有观点认为,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应聚焦在增不增加量刑幅度上,而应该集中在什么时候取消这个法条,以更科学、更合理的新法条来代替它。可以借鉴一些国外经验,对公职人员说不出来历的财产,一律以贪污、受贿论处,这样才可能对腐败分子产生实质性的威慑,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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